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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我用錢給安全感

她說要拿結婚證,除非我簽一份保證書,否則她沒有辦法安心和我過。這等於簽了我後半輩子的賣身契,我能這麼相信她嗎?

講述人:周強

性別:男 年齡:42歲

職業:推銷員

聊天四年終於見面

2003年,我和老婆離婚也有三年了,一個人在武漢這個大城市打工,非常寂寞。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在雜誌上看到一條徵友信息,稱自己叫趙雅秀,是一位35歲的離婚婦女,在重慶打工。感覺她的境遇和我相似,我當時心血來潮就給她打了一個電話。電話通的那一刻,我突然不知道該怎麼開口說。不知道過了多久,還是電話那端的她先開口的:是看到我的徵友信息打過來的嗎?這麼一個問題,打破了我們之間的沉默。我簡單介紹了一下自己的情況,她聽說我在武漢之後,就有點不大熱情,這也是人之常情,徵個隔那麼遠的朋友似乎起不到什麼作用。於是我也禮貌地掛了電話,想著這個事情就算過去了。

沒有想到一周後的晚上,我接到了趙雅秀打過來的電話,她說重慶現在很熱了,武漢怎麼樣。我說武漢和重慶一樣也是火爐,熱得受不了。她問我裝空調沒有,我說沒有裝,她就囑咐我自己買點綠豆煮湯降火防中暑。那一下,我很感動,這句關心的話,不是從父母妻兒那裡得到的,反而是從一個只通過一次電話的女人那裡得到的。

從那以後,每週我都會和趙雅秀通電話,有時是她打過來,有時是我打過去。我們聊了很多,我說父母治病欠下不少債,前妻承受不了欠債的壓力和我分手,我一個人在武漢打工,終於把家裡的債務給還了,現在孩子跟著前妻,和我一點都不親。她說自己的前夫愛賭博,輸錢就打她,她只好離婚,帶著女兒到重慶打工。在重慶,她也和兩個男人同居過,以為會結婚,但最後發現那些男人都是騙她的,都嫌棄她帶著女兒不跟她結婚,所以她也挺心灰意冷的。

我們就這樣通電話通了將近四年,期間也互相寄了照片,從坎坷的生活說到生活小事,通話時從不冷常我很喜歡她的善良和善解人意,她說她也很欣賞我的踏實苦幹。

(記者:通話這麼久從來沒有考慮過見面嗎?周強:通話一年後我們就考慮見面了,但一來都是打工的,實在沒有時間,有時間我也得回家探望孩子;二是考慮到需要一大筆路費,所以對見面這個事情需要慎重再慎重的。見面後如果和通話感覺沒有出入的話,我就要考慮和這個女人一起生活,過後半輩子了。)

2007年初,我的兒子工作了,不需要我負擔他的生活費,而我的工作也有了起色,讓我有了點積蓄,於是五一長假,我終於啟程去重慶探望趙雅秀。

幫她女兒交了八千學費

趙雅秀的房間雖然很小,但收拾得乾淨整齊,她在一家洗腳城當足療師多年,已經是處於帶學徒的級別了。而她的女兒也在重慶一家專科大學讀書。

她帶著我去女兒的學校,把我鄭重地介紹給女兒。她的女兒很隨和,說早就知道有這麼一位叔叔,很感謝叔叔這麼多年陪她媽媽聊天。我們在重慶住了幾天,趙雅秀問我想不想一起去她家鄉看看她的家人和父母。我當然希望和她的關係得到她家人的祝福,所以就和她一起回了她老家,離重慶不遠的一個村子。她們村家家都有人在重慶打工,所以境況還算不錯,都是兩層的小樓。趙雅秀說她也有塊地,問我能不能退休了就回她老家蓋個房子一起生活。我說可以考慮一下。

我要她跟我去武漢,她猶豫了。我很著急,問她是不是對我有什麼意見,儘管說。她說自己被男人騙了好幾次,現在都有心理陰影了,要不是和我聊天這麼久覺得我還算是老實人,她是不會和我見面的。如果拋下在重慶的一切和我回武漢,我不和她結婚,或者結婚後對她不好,那真是讓她生不如死了。我還真沒有想到她這麼缺乏安全感,於是問她怎麼才能看出我的誠意。她說她女兒的學費還欠八千沒有交,如果能把這些錢交了,就能看出我的真心來。

當時我猶豫了,畢竟我有點積蓄不容易,但如果因為捨不得這八千塊錢,放棄了一個好女人,就不划算了。所以最終,我拿出了這錢,然後趙雅秀高高興興地和我來到了武漢。

(記者:當時沒有想到可能是騙錢的?周強:想過,但騙這麼點錢,花這麼長時間,可能性不大吧,我還見過她的女兒,去過她的老家,見了她的親人,這些人不會都是假的。)

她對我的錢嚴格監管

趙雅秀到了武漢,看到我的出租小屋就不大高興,我想這個小房子兩個人住確實是窄了點,於是忙不迭地換了個一室一廳,她臉上才有了笑容。我提出去拿結婚證,可她說不急,等她女兒放寒假過來再去拿證,讓女兒當見證人,趁著這段時間還可以考察一下我。

我們的同居生活還算愉快,我的工資交給她,負責家裡的日常開支,幾百塊的獎金就留在手上自己零花,她把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飯菜也安排得很好,這麼多年第一次看到一個女人屋前屋後為我忙碌,感覺真的很幸福。

我們只爭吵過一次,就是我國慶回家看兒子,回來後她有點不高興,我以為她是吃醋,就哄了她幾句。可她居然眼睛就紅了,說她成天照顧我,結果我的錢還是拿去貼了兒子。原來是為了錢,我就有點不高興了,你女兒那麼貴的學費我都交了,兒子是我親生的,給點錢難道不應該嗎?於是我也冷著臉不理她,後來是她主動和我說話,這事就這麼過去了。過了幾天,她說要拿我的身份證去銀行開戶存錢,我問她存什麼錢,她說你給我的沒有花完的錢,加在一起有兩千塊了,幫你存起來。我有點感動,用我並不算多的工資精打細算日子,居然還能存下這麼多錢來,然後我就覺得國慶吵架是誤解了她,頭腦發熱之下,我答應把獎金也交給她,要她統籌管理。

(記者:趙雅秀沒有找工作嗎?周強:她這個年紀,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不容易。我一個月將近兩千塊的收入,省著點過,也夠用了。所以她不想工作,我也就不勉強了。)

不簽保證書她就不結婚

一月份,她女兒放假後直奔武漢,顯然把武漢當自己的家了。我覺得也應該把這個孩子當親生的,這樣趙雅秀會更安心地跟我一起過。冒著大雪,我帶著她們娘倆上街買衣服,花了一千多塊。事後她問我買衣服的錢是哪裡來的(因為我的錢都交給她了),我說這些錢都是我的年終獎,她很生氣,問我為什麼沒有跟她說,我說這不是告訴你了嗎,這些錢我還得給兒子和家裡人過年買點東西,所以就不上交了。她聽後沒有說什麼,一周後她提出要和女兒回老家過年。我說現在是雪災不好買票,等過完年再回去一趟更好,可她不聽我的,買了加班車票還是回去了。

她在老家沒有手機,我們就很少聯繫。大年初五,她給我打了個電話,我問她啥時回武漢,我們還沒有拿結婚證呢。她說要考慮一下。我說還要考慮什麼,這麼長時間還不能看出我的真心嗎?她說看不出來,除非寫一份保證書,除了保證負擔她女兒以後幾年的學費以外,還要保證以後我的收入全部交給她,歸她支配。以後退休在她老家蓋的房子,也要寫她的名字。否則她沒有辦法安心和我過。

這個要求也太苛刻了,我一個大男人,手裡沒有一分錢怎麼行,況且我也有兒子,以後兒子結婚我總得出錢。於是我拒絕了她,她說既然如此,就不打算再來武漢了。她還說其實還沒有辦妥離婚手續。我很生氣,這麼大的事情居然瞞著我。她說就是個手續問題,如果我答應在她父母面前簽下保證書,她會在我來之前處理好這個問題。

我猶豫了,我怕趙雅秀到時候又會有什麼新花樣提出來,她這個人現在看來,不像表面那麼簡單。可是我在她身上,前後花了一萬塊錢,就這麼說不過就不過,這些錢不就白白損失了?如果照她說的,去重慶接她,除了花不菲的路費以外,還等於簽了我後半輩子的賣身契,我能這麼相信她嗎?給了她安全感,我自己的安全感呢?現在我就是這樣進退兩難。

李青說情

契約的安全感

不用掩蓋,契約的簽訂,就是基於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

並非人人都做得成君子,利益面前如果沒有約束,道德並不可靠;感情,又太容易變化,也經不起誘惑和打擊,唯有白紙黑字的落下證據才能讓人放心。

契約真的能維繫信任?

國家和國家之間都可能撕毀條約,何況個人。

最根本的還是要有共同的價值觀,方向一致才可能勁往一處使。而契約只是一種監管手段,屬於事後責任的部分。如果兩個人之間真鬧到要拿出契約來對質的那一步,無論輸贏,其實都已兩敗俱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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