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人入主西歐後,為什麼能與羅馬文化和諧共融?

日耳曼人入主西歐後,為什麼能與羅馬文化和諧共融?

歷史上的為什麽

日耳曼人入主西歐後,為什麼能與羅馬文化和諧共融?

說到日耳曼人,大家都會想到什麼呢?下面小編為各位介紹一下相關的歷史事跡。

入主西歐的日耳曼人最終趕跑了羅馬主人,但以包容的態度保留了他們崇敬的拉丁文化。中世紀歐洲不僅盛行日耳曼人的各種習俗與慣例,也充斥著希臘羅馬的文化和法律。如果我們將日耳曼人當作「侵略者」、將羅馬視為「戰敗者」看待的話,這樣和諧的文化共融局面絕對是令人稱奇的。

一、日耳曼人與羅馬的文化融合

中世紀歐洲占統治地位的民族主體是以日耳曼人為首的「外來戶」。日耳曼人在5—8世紀之間逐漸站穩了腳跟,在歐洲建立起封建制度、莊園制度和村社制度。他們的政治思想與羅馬不同,但其統治理想卻都是「羅馬風格」的。查理大帝雖然是法蘭克君主,但他卻硬說自己是羅馬帝國的「繼承人」。類似的例子不可勝數。

日耳曼人起初雖是一群沒有受到教化的蠻族,但他們的文化傾向隨著不斷地接觸而變得「羅馬化」了。有許多成就斐然的日耳曼國王,曾高薪延聘各地的大學者來宮廷講學,以求增強自己對古典知識的理解能力。民間也常常掀起頗具實用主義的「學習熱」,農民們樂於從拉丁農學家和園藝家的著作中獲取知識,進而提高糧食產量、增加收成。

為君主們制定法典的歐陸法學家們,無不對查士丁尼編纂的三本法律要典崇敬備至。若要追溯歐洲法律起源,羅馬法律就像是使其生長發育的「養料」,同時又為其成長提供了可能的「根基」。日耳曼人能騎善射而羅馬人長於步戰,日耳曼人自由奔放而羅馬人組織有序,日耳曼人有等級無尊卑而羅馬人有階級又有身份。人人都會心生狐疑,這一對「性相異、習相遠」的歡喜冤家,到底是如何結合到一起的?他們是如何從互爭雄長的敵對者,演變為互相欣賞、借鑒並和平共處的前輩與晚輩呢?

二、基督教的統合作用

學者們如今愈發將基督教和傳教士當作使歐洲脫離羅馬、進入中世紀的「一把鑰匙」。我們熟知的愛德華·吉本曾以其畢生之力著《羅馬帝國衰亡史》,在這本書中,他雖然抱著怨恨的態度譴責基督教是暗害羅馬變得衰落的「第一因素」,但從側面看來,他的辯論恰恰為基督教幫助中世紀前後兩波民族間進行文化整合做了初步推理。

首先,致力於抨擊基督教的吉本心中最大的敵人並不是基督教,而是以他自己為代表的所謂日耳曼「蠻族」群體。為什麼呢?吉本的觀點十分尖銳,他譴責基督教這股新生力量同化了羅馬宮廷,以至於令傳統的羅馬神祇無人尊奉,這就使羅馬人「喪失了凝聚力」。其次,他認為進入羅馬從軍的蠻族士兵是在「借助基督教瓦解帝國」。這種論斷透露出他極端崇拜羅馬文化,又不忍心看其「失敗」的特點。

羅馬在歷史上的確有過輝煌的時期,但若簡單將羅馬、日耳曼和基督教這三種文化對立起來,僅站在羅馬的角度去審視歷史,當然會萌生出「今不如昔」的痛感。基督教在羅馬帝國的傳播,不僅僅是統治者的被迫選擇,其中還暗藏著深刻的經濟規律。羅馬當時已經從一個地方邦國變為「世界國家」,僅服務於本民族的神祇和廟宇其實反倒成了羅馬擴張的阻礙。如果不是聰明的羅馬皇帝及時轉向基督教信仰,恐怕他們更無法用政治統治去安撫少數族裔的心。

蠻族士兵湧入羅馬是日耳曼人與羅馬人「親密接觸」的開始。三世紀內亂使人口更趨減少,羅馬人不得不向蠻族人許諾優惠條件,借用金錢贖買和「提供工作機會」等手段安撫這群徘徊在邊區的外人。大多數情況下,蠻族人不會趁羅馬之危步步蠶食,而是願意服從在帝國權威之下。

在不斷的互動、碰撞之中,羅馬人與日耳曼人不發生交流是不可能的。而能在戰、和之間溝通羅馬人與日耳曼人的,也只有基督教。兩個民族間雖文化不同、思想不同,但篤信基督教的蠻族人能因此而尊重秩序和規則,圓滑的羅馬人也能因此對侵略者產生認同感。在反駁吉本的「羅馬帝國衰亡論」的基礎上,我們能感受到基督教在民族統合上為二者作出的貢獻。

三、基督教對羅馬日耳曼文化、法律統合的重要作用

說句良心話,羅馬帝國對基督教一直採取了「放養」的政策。在早期基督教會史上即便記載有帝國官方迫害教會的行為,但也未能持續很久,且迫害行動大多是由個別皇帝的個人偏好所致。羅馬對基督教存廢的溫和態度最終為其文化保存、整合,並在歐洲獲得再次興盛提供了可能。

如果有機會翻閱中世紀的原始資料,我們將會發現,古典文本的保護者大多是當時的修道士們。由於原始社會的貧民百姓沒有機會讀書,達官貴人們也大多為了實用而看書,教會學者和修士們遂成為羅馬時代文化階層最重要的代表。他們常常因宗教理由認真地閱讀希臘和羅馬時代的作品,可以說個個都是「文化人」。

羅馬時代的宮廷詩人、哲學家們同樣是博學之人。但是,由於這些人服務於統治階級,就很容易因為同日耳曼人的戰爭而被敵視。在西羅馬陷落之後,這一大批宮廷學士大多隨王廷東遷,如果沒有這些被蠻族人虔誠敬仰、人畜無害的修士留在島上,羅馬文化很可能就要與中世紀「絕緣」。經過長期的爭奪廝殺後,羅馬文化依靠著修士們在亂世中保存下來,為歐洲文藝復興保留了珍貴的火種。

羅馬對歐洲文明的最大貢獻就是羅馬法。羅馬法雖然在很久以前就部分地被哥特人等民族吸納進部落法體系,但蠻族人仍舊按照習慣所規定的判罰標準定刑。因為面對皇皇的法律案卷,蠻族人懂得「搬運」卻不懂解釋。在和平年代幫助蠻族翻譯文本的羅馬人,此時成了怒目而視的仇人,日耳曼人正面臨著肉眼可見的文化危機。

恰在此時,又是教會組織起一場又一場「大翻譯運動」。由於日耳曼國王同教會人士長期親好,此時有許多宗教領袖也成為了國王們的參謀。一些有文化的主教們從意大利、北非或東方各省出發,前往愛爾蘭、英格蘭、西班牙等地,為當地的領袖出謀劃策、整理政務。正是在這些人的影響下,羅馬法和教會法作為歐洲文明的重要元素回歸到新統治者的視線中,由此終於奠定了中世紀歐洲的文化傾向。

總結

與現實的政治和空靈的文化不同,基督教自身既要追求天國拯救的「上帝之城」,又要迫切哺育並淨化「世俗之城」。在日耳曼人完成了對歐洲的統治戰爭後,其自身已經在與羅馬和教會的接觸中不知不覺被他們同化。傳教士特有的博雅與包容使其在傳播文化或教義時容易被他人接受,正所謂「日耳曼人從羅馬處接受了基督教,又從教會中接受了羅馬」。基督教作為連接日耳曼和中世紀的一把鑰匙,其貢獻是不容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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