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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肚子上的紫紅色吻痕

男主角檔案:於超華,40歲,部門主管

女主角檔案:萬林琳,36歲,工商行政

地點:金報編輯部

【起因】

4年前,在一次應酬中,於超華未能克制住自己……妻子萬林琳得知此事後,難以諒解他的行為,但顧及到多年的夫妻情分和年幼的女兒,她忍著沒有提出離婚。此後,飽受感情折磨的她用盡了各種辦法來懲罰丈夫,這樣才能稍稍平息心中的怒火,而於超華因為心中有愧,只好默默地承受著這一切。

可兩個月前,於超華突然向萬林琳提出離婚,原來他早已無法忍受她無休止的折磨。此時,萬林琳才發覺自己仍然愛著於超華,生活中不能沒有他,她絞盡腦汁想挽回他的心,可於超華說,他的心已經死了。

【焦點】

於超華還愛著萬林琳嗎?他會不會給萬林琳一次機會,讓這個歷經風雨的家還能有春暖花開的一天?

【她說】

萬林琳:他的出軌毀了我們的愛情

經典款的白襯衣,搭配著水洗藍的牛仔裙,烏黑的長髮隨意地在腦後紮成一束馬尾,站在報社門口等我的萬林琳遠遠望去像一個妙齡女子,特別是腳上那雙香檳色的高跟鞋,將她筆直白皙的雙腿襯得愈加修長,直到落座後,她眼角的細紋和略顯乾燥的肌膚才顯露了些許歲月的痕跡,即便如此,她依然稱得上是「漂亮女人」。

名牌大學生愛上美麗女工

我和於超華是在籃球場邊認識的。那天,廠裡組織了一場籃球比賽,我和其他女工一起為男同事們吶喊助威,而他是「敵方」的隊員,中場休息時,他突然走到我面前說:「喂,你喊得那麼大聲,能不能也為我喊幾句啊?」我羞得臉頰發熱,沒有理他。從那天起,他開始瘋狂地追求我,而我也迅速地陷入了他的柔情裡,準確地說,我們應該是一見鍾情,當他跑向我,對我說出那句話時,我心裡就已經有他了。

可我們的戀情遭到了他父母的反對,因為我是從技校畢業的,職業是名女工,而他畢業於名牌大學,在一家效益很好的單位上班。他是家中獨子,父母都是國家幹部,而我是家中的二女兒,姐姐離婚了,弟弟還沒結婚,父母和我一樣都是工人。

雖然我家裡窮,可我自尊心很強,因為從小就被人稱讚模樣漂亮,我也有幾分傲氣。得知他父母反對,我氣得兩天沒吃飯,第三天就跟於超華提出分手,可他死活不同意,我便告訴他:「從今天起,只要你爸媽不同意,你就別來找我,你找我就是侮辱我!」他猶豫片刻後,說:「好,你等著,我會來找你的!」

半個月後,他父母笑瞇瞇地來我們家提親了,事後我才知道,自從我放話之後,他絕食,酗酒,最後連班都不上了,什麼樣的招數都用上了,他爸媽實在拿他沒轍,硬是被他逼上我們家來的。看著原本就消瘦的他自虐得臉頰都陷進去了,我心疼地抱著他哭了起來,他卻一副滿不在乎的模樣,大大咧咧地拍了拍我,說:「傻姑娘,這是喜事,哭什麼!」

紫紅色的吻痕

$NextPage$

兩個多月後,我們就結婚了。

婚後,我們很恩愛,女兒出生之後,生活平淡了一些,但也算是甜蜜的。5年前,他升職了,應酬一多,回家漸漸地晚了起來,呆在家裡的時間越來越少。有朋友提醒過我,要我把他看牢一點,可那時我不以為然,我對我們夫妻之間的感情,對自己的容貌和身材還是相當有自信的。雖然對一些家庭裡老公鬧出軌的事情有所耳聞,但我從沒覺得這種事會在自己家中出現,那些不幸都是別人的事情,離自己好遠好遠。

可就在4年前的一天晚上,於超華又出門應酬了,回來時已經凌晨3點多,進了門,他一身酒氣,倒在床上就睡。我怎麼喊他都喊不醒,只得端來一盆溫水給他擦臉和身子,擦到腹部時,我發現有一塊紫紅色的印記很可疑,湊近一看,很像是吻痕,我馬上警覺起來,把他的身體從頭到尾認真地檢查了一遍,隱隱約約感覺到有別的女人留下的痕跡。那一刻,我沒有鬧,只是愣愣地坐在床邊,緩不過勁來,直到天濛濛亮。

第二天清晨,他醒來見我臉色不對,心虛地問我怎麼了,是不是他惹我生氣了,我一把掀開他的被子,指著他肚子上的吻痕:「說吧,怎麼回事?」他卻支支吾吾的,半天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這麼多年來,你嘴巴一動,我就知道你要說什麼,你別想騙我,我等著你的解釋呢!」匡噹一聲,我邊說邊摔碎了一個茶杯。

「怎麼了?」公公婆婆在隔壁房間裡喊了起來。「沒事,沒事,杯子摔碎了。」他慌忙解釋道,「小心點,別嚇著了孩子!」我的眼淚刷地落了下來,這些年,我為了他,為了這個家,受了多少委屈,他居然這樣對我。

當初,他父母是被逼低頭的,自從我嫁進他們家之後,一切都不一樣了。那時候,娘家人實在太窮,我不忍心自己一個人過舒服的日子,時常會拿些錢回去幫他們,次數多了,婆婆就常常指桑罵槐,說家裡進了隻老鼠,天天偷東西出門,還經常把這樣的話掛在嘴邊說,「日防夜防,家賊難防!」為了讓日子好過點,我對這些話充耳不聞,搶著做飯洗碗乾家務,可一旦不小心打破了盤子,婆婆就會鄙夷地說:「小心點,這麼好的瓷器你幾時見過!」

女兒出生後,為了教育孩子的問題,我沒少挨過訓,每次婆婆都說:「你哪裡懂得帶孩子,你自己都只是那個樣,我的孫子將來是要上北大清華,要光宗耀祖的。」有一次,公公婆婆去北戴河旅遊了,我趁機接娘家人來家裡吃頓飯,哪知婆婆聽鄰居說起這件事後,回來就開始翻箱倒櫃地做檢查,還生怕我聽不見似的,大聲嚷嚷道:「看來我以後只能一天到晚守在家裡,出去不得了。」

不知有多少次,我很想和婆婆大吵一架,可看在於超華的面子上,最後還是忍氣吞聲,同住一個屋簷下,我不想他夾在中間為難。我忍啊忍,終於等到買了房子,可以搬出去住了,可他卻做出背叛我的事,他對得起我嗎?

折磨完他 我更痛苦

因為愛得太深,所以才無法原諒。

在我面前,於超華痛哭過、下跪過、懺悔過,說他不是有意的,是那個女人有求於他,趁他喝多了,主動過來勾引了他,他發誓說,這種對不起我的事情絕對是最後一次。我也想過要原諒他,可只要一閉上眼睛,那塊紫紅色的吻痕就會侵入我的腦子裡,要把這巨大的陰影徹底抹去,對我而言難度很大。

最後,我提出了離婚,可於超華說什麼也不肯答應。他跪在我面前認錯,從不下廚的他甚至做了幾道我喜歡吃的菜,在他的哀求下,我勉強嘗了幾口,菜真的很難吃,可吃著吃著,我卻鼻子發酸,當場落下了眼淚。想起剛結婚那會兒,為了討好公婆,我主動做了一頓飯,可婆婆嘗了一口,居然說:「只有你們這種靠體力吃飯的人才愛吃這麼鹹的菜!」可為了哄我開心,於超華將三菜一湯吃了個精光,而且他的表情就像吃過美味佳餚一般滿足。

回憶起這些,我的心又軟了,況且我們還有一個那麼可愛的孩子。最終我沒有離婚,可於超華的那次出軌卻成了扎進我心裡的一根鋼針,不時地隱隱作痛。接下來的日子,我沒有大吵大鬧,可我要於超華時刻明白一個事實:一切都和從前不一樣了。

首先,我不再洗他的衣服了,即便是他的髒衣服泡滿一大盆子,我也絕不會去碰。其次,我不做午飯了,中午,女兒在爺爺奶奶家吃,晚上,我會故意少做一些飯菜,然後對他說:「飯少了,你自己下麵條吃吧!」平日裡,我總是對他冷言冷語的,也很少讓他碰我。有時,看著他受傷的眼神,我也覺得自己有些過分,可一想到那件事,想到我所受的痛苦,我就覺得心中怒火難平,他受的懲罰還遠遠不夠。

日子就這樣一天一天地過去,心裡過意不去時,我會對他稍微好一點,但這樣的時候很少。

兩個月前的一個夜晚,於超華在臥室裡點燃了一根煙,「我們離婚吧!」他的話還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可為了賭這一口氣,我不假思索地答道:「好啊!」「我是說真的,離婚協議書我已經寫好了,你要是沒意見,明天我們就去辦手續。」我一聽愣住了,接過他手裡的離婚協議書,半天沒回過神來。離婚協議上,房子,孩子,存款都歸我,除了離婚,他什麼都不要。

那一刻,我關心的已經不是離婚這個問題了,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問他:「你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有與沒有,都和我們離婚這件事沒有關係,不管有沒有,我都是要離婚的。」「你把話說清楚,有還是沒有?」「算是有了吧!」「你又做了對不起我的事!」「不是你想的那樣,我絕對沒有做對不起你的事」……

一番對話之後,始終紮在我心裡的那根鋼針,隨著於超華提出離婚,瞬間被拔了出來。我的心在那一刻甦醒了,我不能離婚,不能失去這個家!我一把撕毀了離婚協議書,倒在床上痛哭起來。

其實這半年來,我一直想和於超華和好,因為他真的為我費了不少心思。我失去工作崗位,拿基本生活費已經好幾年了,今年春節前夕,他四處求人,幫我換了現在這份工作,今年3月,他還拿出10萬元給我弟弟買房。可礙於面子,我一直沒有主動找他求和,現在看來,他過去所做的種種都只是為離婚在鋪路,等我能自食其力,沒有後顧之憂以後,就可以開口提離婚了。

為了挽回這段婚姻,我讓女兒中餐晚餐都在家吃,可我做好一桌子於超華喜歡吃的飯菜,他卻不願回家。晚上,我想給他洗衣服,他卻總是搶著洗完了,一回房間,他倒頭就睡,也不怎麼搭理我。無論他怎樣對我,我都忍著,心想這麼多年的感情了,就算他的心已經冷冰冰了,我也能將他焐熱,需要的只是時間。

沒想到,前天夜裡,他對我說:「你做什麼都沒用,無論你怎麼做,我都是要離婚的,你要是不願協議離婚,那我們就只能上法庭了,你想清楚!」他冷漠的語氣讓我全身冰涼,難道我們真的不能和好了?在一起生活了這麼多年的人,說不能在一起就不能在一起了嗎?當初我可以給他一次機會,為什麼他不能給我一次機會呢?哪怕他像我那樣冷漠相向,我也願意忍受,只要他肯回到我身邊。

【他說】

於超華:忍耐是有限度的

剛接到我的電話時,於超華很反感,不願多談,當我說到萬林琳的痛苦,不捨,不甘時,他猶豫了一會,答應和我談談。在訪談中,基本上是我問一句,他答一句,有時他乾脆沉默不語。

萬林琳很漂亮,脾氣也很大,結婚這麼多年,每一次發生爭執,無論誰是誰非,最後都是我認錯。這些都沒什麼,老婆嘛,娶回家就是要好好對待的,何況像她那麼漂亮的女人很少有脾氣好的。她家窮,負擔很重,麻煩多,這些我都不在乎,娶了她,她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

就像記者你說的,我們倆以前感情很好,那件事發生後,我腸子都悔青了,在她面前發誓,求她原諒,可她從不相信我是第一次犯錯,天天逼問我是不是在外面玩了很多女人,和那個女人是第幾次了。她就是不相信事情會那麼巧,我犯一次錯就被她發現了,我發誓說我真是第一次,是點子低,她就問我點子高時都幹了些什麼。她不用上班,晚上審問我,她白天還可以睡覺,可我天天被她問得睡眠不足,頭昏腦漲。

當然,是我做錯了事,她不相信我,我也不怪她,可她在家裡把我當個外人似的,無論什麼都只有她們母女的,從不會想到我。有一次,我生病了,躺在床上不想動,讓她給我燒點開水沖藥她都不肯,當時我就寒了心,可我還是不死心,心想她生氣總還有個期限吧,因此我什麼都忍著,等著她回心轉意,可一年過去了,兩年過去了,她的一些做法不僅讓我死了心,還讓我瞧不起她。

說到這裡,於超華沉默了,他不願意繼續談下去,我只能拋出一個又一個的問句,讓他說出心裡話。

記者和於超華的對話

記者:「瞧不起」這三個字似乎言重了,畢竟你們還是一家人,她還是你女兒的媽。

於超華:這麼跟你說吧,她給我的感覺特功利,求我的時候會對我好一點,給她辦完事後,她立馬翻臉,好像什麼事也沒發生過一樣。

記者:萬林琳和我談過,你對她家人很好,她也一直很感激你。

於超華:無論她怎麼對我,幫她家人是我分內的事,可我受不了她拿夫妻感情當交易。記得去年夏天,我一回家就看見一桌子的好酒好菜,家裡也收拾得整潔明亮,萬林琳一改往日的冷漠,笑盈盈地招呼我吃飯,我心頭一暖,以為她終於想通了,想重歸於好。但吃飯時,我心裡有些不安,怕她又有什麼事求我,讓我欣喜的是,她什麼也沒說。可第二天一早,我剛幸福地睜開眼睛,她就對我說,她姐姐的孩子想進一所好學校,當時我就像吞了只蒼蠅般難受,可我還是答應了,她侄兒的事,我四處求人,跑了個把月,辦成了。我又不是神仙,她家大大小小的事我不可能都隨手辦了,哪一次不是厚著臉皮去求人,她這種拿感情做交易的行為讓我覺得噁心,我對她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了。

記者:你的這些想法和她談過了嗎?

於超華:我覺得這沒什麼好談的,而且和她也談不出什麼來,她談問題都是在麻將桌上和三姑六婆談,別人說的她都信,我說的她全聽不進去。

記者:我會把你的想法轉述給她的,現在,她認為你們之間最嚴重的問題是你有外遇了。

於超華:她一口咬定的那種「外遇」我沒做過!

記者:你不是已經親口對她承認了嗎?

於超華:這麼說吧,我和那個人什麼也沒發生,只是有發展可能,我希望她明白,無論那個人是否存在,與我要和她離婚,這兩件事沒有任何因果關係。

記者:我知道你現在態度很堅決,但我希望你能瞭解一件事,萬林琳在折磨你的同時,也是在折磨她自己。這4年來,她也很痛苦,內心不斷地做著自我掙扎,這麼長時間她還忘不了那件事,這只能說明那件事對她傷害太深,說明她太珍視你們之間的感情。有些事情她是做得過了點,但她也是被逼無奈,誰不希望家裡事事如意,萬事不求人呢。可出生是沒法選擇的,況且,你怎麼知道她討好你時不是付出了真心的?也許她想借此找個台階下,只是事後想起往事,她又會憤憤不平,又會和你過不去。女人的複雜心理男人是很難理解的,即便做了多年夫妻,有時看到的也只是表象。

於超華:我知道你是好心,不想我們離婚,可我覺得真沒挽回的必要了,也沒辦法挽回了。

記者:多想想從前吧!還記得你們第一次在籃球場上相遇的情景嗎?既然當初你妻子能給你一次機會,你不妨放寬胸懷,也給她一次機會。就算真的難以回到從前,你至少應該給她一段時間,讓她認清這個事實。為了你們曾經有過的美好時光,為了你們可愛的兒子,你就再試一次,無論結果如何,至少將來想起時,會少幾分後悔,因為你已經給過彼此,給過這份感情,給過這個家一次機會了,你問心無愧。

於超華:聽你這麼一說,我心裡也很不舒服,我現在不能答應你什麼,不過我會慎重考慮你所說的話。(口述實錄,文中人物為化名)

東西用得久了,便會磨損,於是誕生了修補這個行當。

只有珍貴的東西,才需要修補。我們想修補,是因為我們懷有深情在那破損的物件裡,它掩藏著歲月的經緯和激情的圖案。愛情,無疑是我們一生中最需要精心保養的器皿,它具有值得修補的一切要素。愛是珍貴的,愛是久遠的,愛是滲透了情感的,勝似無價之寶。

人們常常擔心修補過的器物是否還有價值,也許在外觀上會留有痕跡,也許更容易出現裂縫,可聽一位老師傅說過,鋦過的碗,假如再摔在地上,哪怕是別處都碎了,鋦過的地方依然會牢固地粘在一起。

所以,我們要學會接受白璧微瑕的遺憾,給自己一個機會,也給對方一個機會,就等於給愛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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