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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苦戀只值600元

·故事提純· 汪曉洋和程輝從高中時代就開始相戀,隨後,程輝考上大學,而汪曉洋則外出打工「供他念大學」。汪曉洋在外吃盡苦頭,給程輝寄了600元錢。可程輝在大學裡「移情別戀」,並認為600元並不算多了不起的幫助。之後的數年裡,汪曉洋一直希望程輝對自己的「背叛」給一個交待。8年的愛恨糾纏,真相到底是什麼?

講述人:汪曉洋,女,26歲,公司職員

講述地:成都報業大廈二樓咖啡廳

·講述· A 磕磕絆絆的初戀時光,卻埋下怨和恨的心病

我和程輝是高中同學。在一次學生會競選演講中,我落選了,情緒低落,是程輝主動過來安慰了我。雖然家境不錯,可父母除了在物質上滿足我之外,很少關心我的想法,我很孤獨。有了程輝的關心,我開始和他走得很近,悄悄地成了一對戀人。

過了一段時間,我慢慢發現他並不是我理想中的男孩。我曾對他提出分手,可他又托朋友來勸和。可能是第一次嘗到愛情的滋味,我也不想傷害他,更希望慢慢改變他,於是重歸於好。後來,我們偷嘗了禁果,我的身體被他所佔有……整個高一期間,我們都沉浸在戀愛的喜悅中,我的成績更是一落千丈。

高二的時候,我發現程輝有太多的缺點,比如喜歡和別的女孩交往,卻不許我跟任何男生說一句話。我們也因此經常吵架,我則借口生病,或者逃課,以求不見到他。我無數次提出分手,還勸他認真唸書,不要再傷害我。可是,我們畢竟同校,所以總會見面,很尷尬,就打算等到畢業再說。

斷斷續續地又過了一年,到了高三。程輝告訴我:「我想念大學,高中期間不會再談戀愛,我心裡只有你一個。」我信了。可就在快畢業時,一個朋友告訴我:「程輝又交了一個女友,還是你認識的。」聽到這個消息,我整個人都垮了。我快瘋了,衝到他面前,拿起一杯水就倒在他身上。「你不是想念大學嗎?在這種時候居然還把心思放在學習之外!那這些書還有什麼用?」我當眾撕掉了他的書。

第二天,我去了他家裡找他。才知道他家裡兄弟姐妹多,所以十分多麼貧窮。這種境況下,程輝竟然不認真唸書,真是太不爭氣。第二天回到學校,我發現他並沒有收斂,於是再次撕了他的書。

我和程輝的爭執讓一些朋友知道了,他們覺得程輝太可恨,於是商量要去懲罰他。我擔心出事,只同意他們去找程輝理論一番。可沒到的是,他們認為程輝「氣焰囂張」,於是合夥打了他一頓……

事後,程輝向我道了歉,我們又和好了。而當眾撕書和被打的事,也成了程輝後來屢屢提及的「心病」,認為給他帶來了屈辱,我對不起他。我以為,經過這件事之後,我們的感情會好一些。等到畢業的時候,一切都會因此而結束,我受到的傷害也不會再有了。

可是,程輝考上了大學後,對我的愛還是那麼執著。他不斷地給我寫信,訴說對我的思念,為以前的事向我道歉。我們身居兩地,卻鴻雁傳書訴說各自的相思。我突然有了一個衝動:要我竭盡全力幫他完成大學學業。程輝在信裡也說:「我今生只愛你一個,不會再交女友。」我相信了他,於是一邊學電腦一邊打工,放棄了再考大學的夢想……半年的分離,讓我們的感情不斷升溫,我原諒了他的一切過錯。

B 充滿血淚的打工生涯,只是為了供他念大學

第一學期結束,程輝回來了。我們在一起感覺非常甜蜜、幸福,這似乎驗證了他在信裡所說的一切。

隨後,我遠走福建打工。我記得第一次的工資是600元,拿到錢後,我馬上給他寄了200元。剩下的還了債、交了房租,我自己僅剩幾十元錢。可就在我信心滿滿的時候,卻在第三個月時失去了工作了。

那時候,我認識了一個當地的男人,他聲稱自己和很多工廠老闆都認識。我希望他能幫我找份工作,可是有一天晚上,他把我帶到一個很遠的地方去玩,當時並沒覺得怎樣。於是,第二次,我又隨他去了,沒想到原形畢露,逼著我從事「那方面」的工作。我知道自己受騙了,只好假裝順從,可就在當天就設法翻過安滿玻璃渣的牆逃了出來。我全身是血地走路回了廈門。可又他找到了我,收了我所有的證件,還把我關在屋裡毒打……第二天,也許是見我太過倔強和堅持,也許是良心發現,他放了我,給了車費讓我回家。從那以後,我不再相信任何人。

可我並沒有回家,而是去了廣東。因為我還想掙錢供程輝唸書。我依然沒好運氣,工作兩個月下來,竟然只領到24.80元工資。而且在一次下班途中,險些被歹徒劫色……在我的奮力反抗下,才算死裡逃生。

我再次選擇離開廣東,去了另一個陌生的城市。可每到一個地方,總會有人糾纏我,常常是工作一段時間又離開,連工資都領不到……而這一切,我都不也告訴程輝,我怕他擔心。我每週都會給程輝打電話,可再也沒錢寄給他,也沒有固定的通信地址。程輝據此認為我已經變心了,不會再要他了。而他在學校的生活我也一無所知,我們之間慢慢地變淡了。

程輝大二下學期剛開學,我給他打電話,他問我有沒我錢,我覺得奇怪:「不是剛開學嗎?怎麼這麼快就沒錢了?」程輝很生氣地說:「如果你不寄錢給我,永遠都不要再寄了。」然後啪一聲掛斷了電話。我頓時不知所措,哪怕是我最困難的時候,也沒得到過他一絲的關心,卻被他無情的猜忌。從那以後,我給他打電話的反應都變得很冷淡了。有時候,他的室友還告訴我:「他約會去了!」我越來越強烈地感覺到程輝已經變心了。

2003年8月我回川,直接去了程輝家裡,和他呆了三天。我反覆問他是否有了新女友,他承認了。我決定在他畢業時就分手。

隨後,我又去了廣東打工。在一次電話中,他向我提出了分手,我沒同意。在後來的一個月裡,我每天晚上十二點打電話找他,他都不在。我斷定他已經和人在外同居。2004年4月,我去學校找他,要求他給我一個交待。可他溜了,還把女友帶到我面前來。我們在街上就廝打起來,一直鬧到學校領導處。在領導的協調下,程輝給我寫了一份保證書,承諾在畢業後對我負責,並要求我在畢業前不要找他。我答應了。

那段時間,我就呆在成都學習插花,幾個月裡都沒去找他。只希望他在7月份畢業後給我一個交待。程輝大學期間,我給他寄了大概六七百元錢,雖然不多,但那也是我在苦難裡辛苦掙來的。更重要的,不是錢。

C天涯海角苦苦追尋,就算跳樓也等不到「交待」

2005年春節,我去了程輝家。可他父母告訴我:「他已經去了江西。」我只好把電話留給了他父母。兩個月後,程輝給我打了電話,我們談了足足一個多小時。程輝在電話裡說:「你還會不會跟我?你還是重新找個男朋友吧。對於之前對不起你的地方,我表示道歉。」那次通話之後,程輝的電話就停機了。

2005年7月,我再次去他家打聽情況,他父母給了我一個電話號碼。我打過去,正是程輝,他聽到我的聲音後,竟然說不認識我。我再次打過去,他才問我有什麼事。我要求他回來一次,對之前的事給我一個正式的交待。程輝的語氣很是無情,叫我到成都來找他。

等我趕到成都時,已經是晚上了。第二天早上,程輝帶著一個陌生人來見我。一見面,他就說:「給你5分鐘時間,有屁就放。」我沒想到他變得這麼無情,覺得已經不能和他協商出結果來,於是要求他回家來,當著我母親的面談。可他卻不同意。過一段時間,我到雲南去找到我爸爸,要求大家坐下來商談。我爸於是打電話叫程輝去雲南。可程輝說害怕我們傷害他,堅決不願來。

2006年春節,我們一家人回了四川,再次叫程輝回來商談,他開始答應了,可後來又反悔。

今年4月,我在成都再次見到他,要求他去雲南協商解決。可他依然用「害怕」作為借口不願意去。我給他看他大學期間給我寫的信,他意味深長地給我說了聲對不起。還說:「你是一個不稱職的女友,對我關心那麼少,在外面幹了些什麼我都不知道……」程輝給我寫下了一份保證書,承諾等我爸回川時協商解決。隨後,我去了河南。

沒多久,我被公司調回成都。到了12月,我爸和我哥回川了,於是我打電話叫程輝回來,我爸和我哥也幾次打電話叫他回來,可他總是先答應馬上回來,可隨後又反悔。12月7日,他本說會打電話給我,可我等了幾個小時都沒等到,於是給他打了過去。對方是他的朋友,對著電話大罵:「你不要糾纏程輝了,我們回來會砍死你的……」我當場傷心大哭。後來爸爸又給他打電話,他正式表示不會再回來。

我的希望再次落空,程輝太無情,我覺得自己8年來的屈辱無法用言語描述,完全是一種生不如死的感覺。絕望之下,我從樓上跳了下去。可我沒死,只是摔得傷痕纍纍。第二天,我跛著腳去他家,可他連家人的電話也不接了。

現在,我已經在成都找了份工作,可我只知道程輝的電話,不知道他在什麼地方。8年來,我放棄了太多太多,難道他就不能給我一個當面的交待?

·故事B面· 程輝:錢已經還了,我已經結婚了!

隨後,我根據汪曉洋提供的手機號,聯繫上了程輝。程輝的語氣有些無可奈何:「其實,我跟汪曉洋的感情僅限於高中時代。念大學的時候,她的確給我寄了600元錢。可對於整個大學期間來說,600元錢對我的幫助是有限的。錢我已經還給她了,我留有收據的。」說起兩人這麼多年的恩怨,程輝顯得很無奈,他說:「我一次又一次地跟她說分手,甚至有一次說了一下午,可她就是不聽,解不開這個心結。」對汪曉洋提出見面的要求,程輝有些猶豫,但最後表示如果能幫助她解開心結,他還是願意。

可第二次聯繫程輝時,他又反悔了:「算了,我覺得沒什麼用處。我已經解釋了很多次了。更何況,我現在已經結婚了。」再三勸說之下,程輝依然不願意。我只好對汪曉洋如實相告。汪曉洋聽說:「我知道他會不同意見面。但我一定要找到他。」

過了兩天,汪曉洋又聯繫我,說程輝已經同意面談,但希望我到現場調解:「我怕我們之間會有發生過激的衝突。」第二天上午,汪曉洋來到報社,還一篇自己手寫的文章《我的初戀故事》……但程輝再次失約,他沒來前來面談。

汪曉洋只好落寞地離開,隨後給我發來短信:「我會去找調查公司幫忙!」

(本文所涉人物均為化名)

·記者手記·

汪曉洋的講述,是滿含怨氣的。甚至在聽說程輝不願意面談後,她對我也有了「怨氣」,認為我「沒幫上忙」。可我覺得,在理解汪曉洋感受的同時,我們也必須尊重程輝的感受。這麼多年的相互糾纏和埋怨,無論是汪曉洋還是程輝,都會覺得厭倦和惶惑。

在以前的採訪中,總會遇到女性朋友這樣問:「他要和我分手,但卻不說什麼原因,問他,他就沉默不語。」她們的意思是說:「就算你不要我了,起碼要有一個交待。」而汪曉洋,則希望有一個有儀式感的「交待」,她認為電話裡的分手太輕視自己的付出。

其實,汪曉洋和程輝的分歧在於,他們對這段感情的重要性認識並不統一。程輝認為雙方的感情在高中時代已經結束,而自己得到的幫助就是600元錢。但汪曉洋則認為這600元錢代表了她打工期間所有的苦難。這種認識的不對等,注定他們永遠無法相互解釋。

人們都希望,轟轟烈烈地愛過一場,彼此總要有個交待,不能不明不白。可是,結束了的愛情,到底需不需要一個交待?8年的積累,汪曉洋的心結並不能在一朝一夕之間解開。其實,放棄僅僅是為了自己能得到快樂和釋然。我們首先應該讓自己快樂起來,愛情和幸福才會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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